郭美美認錯求輕判 開賭場罪成囚5年

即時中國

發布時間: 2015/09/10 19:20

最後更新: 2019/12/30 10:48

分享:

分享:

一手摧毀中國紅十字會形象的內地「炫富女」郭美美涉嫌開賭場案今開審,下午法院當庭宣判,判處郭有期徒刑5年,並罰款5萬元(人民幣‧下同);另一被告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,並罰款2萬元。

「炫富女」郭美美開設賭場罪成遭判5年。

公訴人認為,被告人郭美美、趙曉來供述反覆變化,拒不認罪,不具有法定從輕的處罰情節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。而趙曉來構成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。兩被告人構成開設賭場罪,且情節嚴重,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郭稱曾遭逼供 檢方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

在最後陳述中,郭美美說在被羈押期間,她知道自己錯了,非常後悔,希望法院可以看在她第一次犯,予以輕判。趙曉來也承認「我錯了」,稱由於自己交友不慎、不懂法律,受到了深刻的教訓,請法庭給予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據現場消息,檢方在庭上舉證,證實郭美美組織賭博、實行「抽水」及多次以電話、短訊威脅欠款人償還賭博欠款。而郭美美認為,檢方把責任都推到自己身上,更稱之前有些供述是在審訊時被逼說的。

審判長當庭宣判,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,判囚5年,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,判囚2年。

郭美美現年24歲,2011年以中國紅十字會「商業總經理」身分現身網絡社交平台,並經常於微博炫富,引發熱議,也令紅十字會陷入信譽危機。

開啟hket App,閱讀全文
訂閱《香港經濟日報》電郵通訊
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,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
訂閱《香港經濟日報》電郵通訊
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,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